當制度開始之前,我們已然存在,制度是協助一個行業壯大,並規率化,但並非是存在之必然性!
舞台管理的書,出版後,的確引起一小陣漣漪。大家開始思考制度面的問題。有些人說,這是美國人的做事方式,不合我們用。有人說,寫的很細,真的他們這樣做? 這書,花了我十年的時間反芻....十年前剛從美國學回來,那時覺得我們很需要一本舞台管理手冊,讓不知道舞監該做什麼事或是有沒經驗的人但有興趣從事這行的人有本可循。即使不太知道怎樣做,有些技術劇場基礎,拿著書,按步就班的照做,也就大約能有60分過關。但翻譯完第一章,就放下,原因是: 覺得翻譯了也沒用,書裡說的跟台灣的劇場環境差很遠,不可能將整個制度搬過來,在台灣生根。
去年再度動手翻譯, 因為突然覺得不管大環境如何,總是有心想做事的人,他們還是需要方向。而我到現在還是認為劇場是個可以讓大家作夢、圓夢的地方。除了夢想,賺錢就別想太多了。就如同聶爺爺說的: 這行是個只能讓我們吃的飽,但無法吃的很富裕的地方。
每個地方的制度,都不是一下子就建立起來,要靠有心人慢慢積累出來。書可以提供一個借鏡,看看西方劇場怎樣做,想一想為啥我們無法那樣做,或是在目前環境下我們還可以怎樣做,讓事情能做的更好。除了制度面上的問題之外,其實我們真的也有好多事能做! 就如同表演學說的,角色無大小,就看你怎樣演它! 在制度未出現,或說在成形階段,有時對的事,去做就是了,名稱對或不對,也不是那樣重要。最重要的是,我們在意的是什麼,以及如果有多一點想法,想到要為後來的人留下什麼!
年輕時,我很在意,自己的名字是否有上節目單,因為我覺得那是演出單位,對工作人員的一種尊重與重視。當我自己開始能主事,在範圍內,我在意是否能給與每個工作人員適合的工作抬頭,因為那代表他們負起的責任。現在,我覺得任何制度都是為了能將眼前的事做的更好;職稱是啥,有時不是那樣重要了,知道該做啥會是最主要的重點。當然如果為了能讓共事者能更清楚職權,那”正名”也就是必需的。
當越來越多人有共同想法,制度才有建立的基礎。在那之前,請不要放棄,讓我們一起「締造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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